(一)学校录取新生的男女比例不限。
(二)学校执行考生所在省(市、自治区)招生主管部门关于投档的相关规定,确定调档比例。
(三)浙江省录取规则。“三位一体”综合评价招生按照《浙江万里学院2023年“三位一体”综合评价招生章程》的规定执行,实行传统志愿,在普通类提前录取;统一高考普通类招生实行专业平行录取,根据省教育考试院提供的生源情况,由学校从高分到低分录取,考生所填报的专业(类)志愿须满足该专业(类)选考科目要求;统一高考艺术类招生实行专业平行志愿,根据省教育考试院提供的生源情况,按考生综合分从高到低录取,考生所填报的专业(类)志愿须满足该专业(类)选考科目要求;面向中职生招生通过单独考试实行专业平行录取,根据省教育考试院提供的生源情况,由学校从高分到低分录取。所有招生专业(类)的选考科目要求详见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招生计划。
(四)其他省份普通类(文理科)录取规则。
学校执行考生所在省(市、自治区)招生考试主管机构关于录取的有关规定,根据生源情况,确定提档比例,提档比例原则上确定100%。专业录取时不设分数级差,按分数优先从高到低录取,总分相同时按照文化分(不含政策加分),文化分相同时依次看外语、数学、语文的单科成绩。
(五)其他省份艺术类录取规则
江西:艺术类招生对文化成绩和艺术专业成绩均达省控线的考生,按艺术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,艺术专业成绩相同时,按文化总分(不含政策加分)、外语、语文、数学成绩次序录取。
安徽:艺术类招生按照综合分(专业成绩/专业满分×700+文化成绩/文化满分×300)对进档考生从高到低录取,综合分相同按照艺术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,艺术专业成绩相同时,按文化总分(不含政策加分)、外语、语文、数学成绩次序录取。
江苏:艺术类招生对文化成绩和艺术专业成绩均达省控线的考生,按照投档分〔(文化成绩/文化满分×0.6+专业成绩/专业满分×0.4)×750〕从高到低录取,投档分相同时,依次按艺术专业成绩、高考文化成绩(不含政策加分)从高到低录取。
贵州:艺术类招生在文化成绩、专业成绩均合格的生源中,根据专业统考成绩从高到低录取,专业统考成绩相同按高考文化成绩位次排序录取,文化成绩位次相同艺兼文考生优先。
河北:采用河北省艺术类统考综合成绩,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,综合成绩相同按照艺术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,艺术专业成绩相同时,按文化总分(不按政策加分)、外语、语文、数学成绩次序录取。
内蒙古:按艺术类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录取,艺术类专业成绩相同时按文化总分(不含政策加分)、外语、语文、数学成绩次序录取。
(六)加分政策:严格执行教育部和各省(市、自治区)高校招生委员会的加分优惠政策。
(七)招生计划执行:根据生源情况须调整招生计划时,学校将向省(市、自治区)招生考试主管机构提出申请,经同意后执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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